来源时间为:2022-11-25
磴防指通告〔2022〕65号
11月25日,我县在对G6高速出口处大车司机进行落地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专家组会诊研判,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磴口县方舱医院。
期间该人员一直在G6高速出口处车中,无社会面接触。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继续增强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出行,不信谣、不传谣;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佩戴医用口罩,立即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磴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关于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磴防指通告〔2022〕64号
鉴于近期连续三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社会面无筛查阳性感染者,经磴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时起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火车站、汽车站、各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及与周边旗县交界路口服务点继续落实封控管理期间各项管理措施,应急抢险、保供就医、消防救援等特殊用途车辆和人员正常通行。城区、农牧区内部有序恢复流动,城乡之间非必要不流动。
二、重点管控区内人员“不出小区,错峰取物”。
三、保供药店、保供超市(名单附后)在严格落实查验“一码一卡一报告”(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全面消毒消杀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其余公共经营类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继续暂停营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四、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培训;养老院、福利院、监所、救助管理机构继续封闭管理;诊所暂不营业;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开放、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五、磴口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请广大市民自觉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严格落实相关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凡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随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磴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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