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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儿童培智教学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2/12/19 4:13:0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0-24

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算金额¥9.8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卢江鸿、许花项目联系电话0591-87279932采购单位闽清县特殊教育学校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闽清县东桥镇大溪村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0591-22321770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江鸿、许花0591-87279932

项目概况

闽清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儿童培智教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2052

项目名称:闽清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儿童培智教学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

标的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投标

保证金(元)

1

1-1

闽清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儿童培智教学系统采购项目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套

98000.00

98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合同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合同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及服务,且已按询价通知书要求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2、响应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可不提供授权书;③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需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或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者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⑥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⑦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评标现场询价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件规定:①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三章“四、其他事项”中“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注:以上所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

方式:现场领购或邮件报名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楼3层30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规定,如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前后描述不一致的,以本处为准。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①现场办理报名:直接至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3层303单元办理,现场支付报名费和填写购买询价通知书登记表;②转账办理报名:供应商须将相应金额的报名费转账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及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jjjzbdl@163.com)。潜在供应商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询价通知书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及质疑。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转入账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银行账号:11713010010031662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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