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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人社局关于同意给福州市台江区升利职业培训学校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日期:2022/12/19 4:13:1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2-13

你提交的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期限延续审批材料(申请受理号:Sp1050103202206159471343550)收悉。经我局依照1、《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29号)第五十条第一款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认为基本符合要求,同意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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