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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来宾合山市第三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8名公告

日期:2022/12/22 16:25:1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8-26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43号)、《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合山市2022年计划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18名,其中:事业编制教师14名、聘用教师控制数4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事业编制教师: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9日以后出生);聘用教师控制数: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9日~200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合山市2022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专业大类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8月29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6日下午18:00时止(现场报名不含周末),报考人员可到来宾人才网(https://www.lb.gxrc.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rsg8911955@126.com),报考咨询电话0772-8911955。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等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现场报名时间为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为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由合山市教育体育局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9月6日报名的必须在9月8日18:00前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工作2022年9月8日18:00前完成。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8日18:00前致电0772-891195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岗位。《计划表》中城区学校教师岗位需笔试,免笔试岗位中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5人(不含25人),则该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方式为现场编写教案。

2.笔试内容。按学科从合山市学校现用教材中抽签确定;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共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在笔试3日后致电0772-8911955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确定。(1)笔试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2)免笔试岗位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5人(不含25人)的则增加笔试环节,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招聘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验证,由报考者(或委托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签字确认后领取《面试确认书》。报考者(或委托人)不按时参加现场验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笔试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面试人选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合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形式。

1)中小学教师岗位采取无学生试教的形式进行面试;幼儿教师岗位采用开放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测试内容包括试教、弹唱、舞蹈、个人才艺介绍及展示。

2)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时间为10分钟;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讲为8分钟,才艺展示为7分钟。试讲前由考生根据抽到面试题本进行备课30分钟。

考生试讲和备课时,除面试必要的证件、面试题本和草稿纸外,其它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均不得带入候考室、考场和备课室。

3)试讲教材是合山市2022年春季学期所用教科书,教材和备课用纸、笔由市教育体育局提供。试教教材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

5.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6.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合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合山市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外单位专家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当天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面试成绩公布。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8.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笔试岗位则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体检、考核人选,免笔试岗位则启用面试备用题本重新面试,面试成绩高分者为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招聘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确定的考核和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核对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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