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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招聘5名公告

日期:2022/12/29 13:51:5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2-15

23年内蒙古教师招聘备考交流群

5)2023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聘用单位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材料中注明最低服务期限,同时在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6.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岗前培训。东乌珠穆沁旗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和教育实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东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东乌珠穆沁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规定执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东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东乌珠穆沁旗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3221867(东乌珠穆沁旗教育局)

监督电话:0479—3229595(东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3222925(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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