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辽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走进白塔区南林子小学,开展“宪法进万家”暨禁毒知识讲座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和践行宪法至上理念,不断提高自觉抵制毒品侵袭和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
禁毒支队民警张亚军精心准备,制作精彩的ppT课件,通过短视频和图片生动的向现场师生普及宪法、禁毒相关知识点及法律法规,对艾滋病的病因、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讲座结束后禁毒支队民警集中向学生发放禁毒知识宣传资料,并号召学生“小手拉大手”,在做好“普及宪法宣传员”、“禁毒防艾宣传员”的同时,将宣传手册带回家向家人开展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宣传面。
据了解,禁毒支队“宪法进万家”活动将陆续在其他院校开展,以确保更多的师生都能够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让更多的青少年学生能充分认识到毒品和艾滋病的巨大危害,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习惯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拒毒防艾,珍爱生命。
辽阳县人民法院宪法宣讲团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
为全面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辽阳县人民法院宪法宣讲团走进了首山镇新华社区。宣讲团由立案庭法官陈联军、刑事审判庭法官高昂、民事审判庭法官王野潇三名法官组成。通过开展宪法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为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群众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辽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畅表示,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旨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进一步促进社区大党委及共建共治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宣讲中,三名法官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就立案执行、交通肇事、扫黑除恶、防范诈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解析,及时引用典型案例,引导社区群众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从而激起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精彩之处赢得了大家的掌声。
辽阳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进社区,犹如冬日里的一缕阳光,不仅温暖照亮广大社区群众的心田,同时进一步夯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教育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崇尚宪法,遵守法律,切实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宪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12月3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干警王丹彤应邀走进辽阳县第一高级中学,为该校学生带来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法治课上,干警为学生们解读了刑事责任年龄,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讲解了性侵、财产侵害和网络犯罪问题。针对青少年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和类型,阐述了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动机和严重后果,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增强知法、守法意识,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此外,干警还为学生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围绕宪法的定义、宪法的基本内容进行了系统的阐述,让学生们充分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修正的意义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核心要点。通过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法治阳光护佑他们健康成长。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学习,让他们受益匪浅。
白塔区人民检察院送法进企业、宣传社区弘扬宪法精神
12月2日,白塔区检察院开展“送法进企业助推企业发展”走访活动,企业合规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白塔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将严管与厚爱融为一体,以“到位不越位”的原则持续做好企业合规经营工作,引导和服务民营企业在新发展阶段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好发展。共同推动白塔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12月3日,白塔区检察院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宣传,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广大群众了解宪法知识,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也为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治安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为弘扬宪法精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12月3日,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宪法宣传周“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沙岭中心小学拉开帷幕。围绕“宪在我们正青春”主题,太子河区人民法院组织普法宣传员蒋佳辰、钱晓博走进校园,带领同学们“沉浸式”学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更好地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12月3日,太子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振清到铁西街道铁合社区进行了宪法宣传活动,活动围绕宪法的产生、历次修改时间、宪法的社会作用、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了宣讲,活动取得了积极效果。
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法治进校园”活动
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兰志强带队,前往辽阳市朝鲜族学校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普及公开课。该院检察官助理王佳茵以宪法基本知识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为主题,以法律体系为框架,通过图片、文字等方式介绍了什么是宪法、宪法产生的过程、宪法对生活的影响以及如何懂法守法等内容,同学们踊跃发言,形成了良好的课堂氛围。该院通过解读法律法规、联系校园生活实际,教育引导学生们树立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法律意识。
弓长岭区司法局开展驻村第一书记讲宪法活动
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弓长岭区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安平乡三星村联合行动,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12月2日上午,在安平乡三星村开展了“第一书记讲宪法”活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三星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代表等2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学习活动由驻安平乡三星村第一书记隋毅领学,他生动地讲解了我国宪法的起源、发展;讲解了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讲解了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通过本次活动,提升了“村两委”班子成员对及村民们对宪法精神的理解和掌握水平,坚定了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在实际行动中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担当起弘扬宪法的重任,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宪法践行人。活动结束后,司法局工作人员还发放了宪法、法在农村、民法典、普法手袋等宣传资料共计300余份,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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