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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非法捕捞!开江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日期:2023/5/1 11:14:0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8-01

滥伐林木,抓!

近日,开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巡山护林时发现,开江县梅家乡老山村有采伐林木的痕迹,经过民警多次蹲守、多方侦查取证,成功将嫌疑人蒋某抓获。

经查,蒋某系开江县梅家乡小方城村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本村他人自留山林木,并通过售卖给他人的途径谋取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蒋某涉嫌滥伐林木罪。

目前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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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示

天然林是森林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

非法砍伐、滥伐、盗伐

属于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切莫贪一时小便宜触及法律底线

非法捕捞,严惩!

近日,开江县公安局淙城派出所民警在明月坝巡逻时发现河里有微弱的灯光移动,遂上前查看,发现一男子正采取电击的方式非法捕鱼。

随后,民警在现场成功将叶某某抓获,并缴获动力锂电池一台、自制电鱼竹竿两根、电子升压器一台等捕鱼工具。

经查,叶某某系新宁镇石垭口村人,为满足自己一时口腹之欲,产生了到河里“鱼”电的想法,自制一些简易的电鱼设备后,趁晚上没人,来到河里电鱼,随后被巡逻民警现场抓获。

目前,叶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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