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明确了25个部门在监测信息共享、预报预警、重要天气和信息传播等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了不同种类、级别的气象灾害分类响应工作机制,规范了灾害防范应对和处置措施。
《预案》要求,强化极端灾害性天气和重大风险研判机制,量化预警和应急响应启动的标准,规范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健全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作者:张娟娟责任编辑: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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