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09
将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业绩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建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多得1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更正为“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建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多得1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监督单位:林西县财政局
地址:林西镇
联系人:李强
电话:13948562487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家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