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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长法院尝试对特定未成年罪犯实行双承诺书制度

日期:2023/5/12 3:40:20 浏览:

中国法院网讯从今年开始,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尝试对被判处缓刑、单处罚金、免刑或管制的未成年罪犯实行双承诺书制度。

双承诺书制度之一,即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根据自愿原则,由被判处前述刑罚的未成年罪犯签署承诺书一份。承诺书内容分二部分,一部分由未成年罪犯谈对犯罪的认识并对犯罪原因进行剖析;另一部分由未成年罪犯郑重承诺相关改造措施:自觉读书求知,增长技能;不游荡社会,夜不归宿;不吸烟,不酗酒,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厅;自觉接受帮教活动;每季度向法院提交思想汇报等等。双承诺书制度之二,即同样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由监护人签署对前述未成年罪犯进行监管的承诺书,郑重承诺:不得让监护对象单独居住,发现其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应及时查找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在生活、交友等方面严格要求监护对象,防止其不良行为的发生等等。

通过实行双承诺书制度,能够使未成年罪犯在信守承诺的压力下对自己有所要求,有所约束,同时也能使监护人在家庭监护方面更有力度、更具针对性,能更为有效地帮助被监护对象改过自新。

责编: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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