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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法院新坪法庭:“公心”化解涉企纠纷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日期:2023/5/17 17:30:0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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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荔浦法院新坪法庭法官的“公心”处理下,一件涉诉标的1500余万元的涉企案件得到调解解决,保护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力的促进了营商环境提升。

原告是新坪法庭辖区的工业园内一家高科技电子制造企业,被告是广东中山市的一家设备厂。2021年12月15日,双方签订了一份设备制作合同,原告以1584万元的价格向被告定制了SMD连续电镀生产线五机二十线设备。合同约定安装及调试期限分三期完成,最后一期应于2022年8月30日前出样。合同签订后,被告迟迟不能将相关设备安装完毕,至今只完成了约20%的安装进度,逾期已有大半年之久,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投产和经营。在原告不断的催促沟通下,被告始终无法加快进度。遂原告将该设备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要求被告将已经安装好的设备全部拆走,退还已支付的设备款199万余元,赔偿违约金549万余元。

法官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原告的诉求基本能够成立,但为了妥善化解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法官决定再到企业车间进行实地查看。

▲主办法官到企业查看现场

经实地查看后,发现被告所安装的设备数量非常多,占地宽,且全部固定在原告的产房内,如果全部拆除的话,将耗时较长,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且已经安装的设备只要经过调试合格就可以投入生产使用。对此,法官认定不宜判决要求被告将其所安装的设备予以拆除。

随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向被告指明其违约行为和违约事实,希望被告能友好与原告协商解除合同。在其的耐心工作和公正处理下,双方很快对已履行的部分对好了账。在此基础上,双方进一步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向法院撤回了起诉,确定对已经履行的部分,同意支付相应的价款;被告同意给予原告一年的时间分期付款,对未履行的部分,则解除合同不再履行。至此,实现了双方利益最大化,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诉讼成本。

近年来,荔浦法院新坪法庭深入开展“一庭一品牌”创建活动,紧盯基层群众司法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四心工作法”,不断推动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发展,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该庭的“四心工作法”内容包括公心、爱心、耐心和齐心,在四心工作法下,该庭要求全庭干警用“公心”处理涉企案件,用“爱心”化解家事纠纷,用“耐心”接待基层群众,用“齐心”参与基层治理,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图文:莫田华

原标题:《荔浦法院新坪法庭:“公心”化解涉企纠纷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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