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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区汤池镇汤池村棚区挡土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5/24 22:33:0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23

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30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5日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预算金额¥12.805085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景凤项目联系电话0415-2238755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工业园集环路10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宫先生电话:0415-6256052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电话:0415-2238755附件:附件1振兴区汤池镇汤池村棚区挡土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振兴区汤池镇汤池村棚区挡土墙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p20230518001

项目名称:振兴区汤池镇汤池村棚区挡土墙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0508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0508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振兴区汤池镇汤池村棚区挡土墙工程,包含:新建单侧浆砌石挡土墙长115米,电杆防护1处,采用浆砌石挡墙防护长度4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施工完毕(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汇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的复印件贰份,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法人代表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家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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