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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对董志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日期:2023/6/2 1:04:3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29

钦南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钦南检民公告〔2023〕27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为人董志榕违反森林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滥伐林木,造成环境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广西钦州市蓬莱南大道123号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777-2896852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29日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家乡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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