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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红寺堡区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两步走”实现行政争议案件事了人和

日期:2023/6/6 10:43:0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02

“2023年以来,红寺堡区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中,协调原告撤诉案件达到30%,相比上年度来说增幅超过100%,行政诉讼案件实质进入庭审的数量大幅下降,社会治理效能有效提升。”该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李文科说。

01

行政诉讼案件探索运行

“两步走”模式

红寺堡法院从今年以来便开始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两步走”模式:

第一步

从原告走进法院大门进行起诉那一刻,承办法官便主动初步了解当事人意愿和矛盾争议焦点,抓住案件要害,第一时间联系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面了解行政争议案件来龙去脉,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红寺堡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对争议不大、能协调化解的、能督促及时履行的案件10个工作日内解决。

第二步

对不能及时化解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入审判程序,对涉及面广、疑难复杂案件,庭前庭后多次召开协调座谈会,尽量直接居中协调原告和被诉行政机关一把手和政府分管领导面对面厘清争议焦点,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本辖区重点行政案件,举行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其他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办案人员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析案明理,进一步加深其对行政执法程序性、规范性、合法性的认识。今年以来本院推送至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案件5件,经本院“两步走”模式处理,5件全部高质量化解,化解率100%,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02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让企业家专心经营

近日,某公司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工商登记行政机关为其变更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系统中“股东出资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原告非常着急,因为其公司营业期限还剩5天就将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就必须在营业期限届满前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将会出现对原告极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但因为原告之前提交的材料是十年前的材料,时间久远,被告单位难以为其办理,未经审判双方胜败难辨。法院当即立案,立即送达,于当天就将该案推送至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并积极参与、指导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协调。经协调,被告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从站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企业梳困解难的角度上,同意进行变更登记,并于次日完成变更登记。

“我们作为公司也不想麻烦行政机关,更不想对簿公堂,只想安心经营企业,这次能在2天时间内就解决我公司困扰,非常感谢法院高效率协调和行政机关的担当作为”。该公司负责人说。事实上,在司法实践当中,这种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很多,有些原告不得已起诉行政机关,“解铃还需系铃人”,此类纠纷经协调由行政机关主动处理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03

柔性化解行政争议

畅通官民矛盾解决新渠道

今年4月,张某某作为一名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后,就在人社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她也如愿拿到了工伤认定书,但是让她头疼的是当她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候却遇到了困难。“我已经多次联系人社部门了,给我负责出工伤认定书的部门让我去他们单位其他窗口部门申领就好,我到该窗口后,工作人员又给我另外一个答复,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按照规定尽快让我拿到钱”,张某某无奈的说。该案起诉到法院以后,承办法官立马联系人社部门领导进行处理,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也在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原告,作出了解释和答复,争议得到了妥善解决。

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坦言:“有些案件事实很简单,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两步走”模式给了行政机关纠错的机会,也能帮助我们减少行政复议、应诉带来的负担,更让我们和老百姓的关系更加和谐”。

人民法院的职能不仅仅是定分止争,还应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样的纠纷解决路径和方案,让行政争议解决更加便利,让“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真正落到实处。红寺堡法院通过行政诉讼案件“两步走”模式有力回答了这一命题。下一步,红寺堡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更好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努力创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新实践。

供稿_虎洋

来源_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六项工程|红寺堡区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两步走”实现行政争议案件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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