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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答!事关学区划分、招生预警

日期:2023/6/28 17:04:3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5-22

近日

西岗区、沙河口区

对中小学学区划分情况

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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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区学区公示沙河口区学区公示●学区是以什么原则进行划分的?

●公寓房是否属于学区房?

●为什么要发布招生预警?

5月21日,大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做客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广播中心FM103.3综合广播播出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对市民关心的学区划分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宋扬摄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

学区是以什么原则进行划分的?如何查询?

A

全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管委会)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原因等因素,坚持保障基本、就近入学、相对稳定等原则,在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学区划分方案,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定招生范围,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适龄中小学生家长可以登录大连市教育局网站或各区政府网站查询学区的具体划分情况。

Q

如何解读就近入学政策?为什么离学校近却不是学区房?

A

“就近入学”是教育部指导各地学区划分工作遵循的重要原则。

大连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管委会)领导下,在统筹考虑学校的布局、办学规模和生源状况等前提下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做到科学合理划分学区。

“就近入学”不能简单理解为就是离家最近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在划分学区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如城区人口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因素等,学校的“就近入学”只能是相对就近,不能完全做到地理位置上的绝对就近。例如,实际工作中,已划分学区的住宅区域按照相对稳定的原则不调整划入临近的新建学校,仍保持在原有学区的情况,就会出现离学校近却不是该校学区的现象。

所以,家长在购买住宅时,单单靠开发商或中介的宣传去判断是不理智的,即使邻近某学校,也要在购房前查询学区划分公示信息。

Q

公寓房是否属于学区房?

A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学区划分主要是对住宅项目进行划分,住宅项目原则上是指《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用途为“住宅”性质的房屋,而公寓类项目类型不一、用途多样,无法统一界定学区。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各地区根据公寓居住属性及学校接纳能力等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划分学区或调配安排学生就学。

Q

为什么要发布招生预警?

A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鉴于大连市学龄人口不断增加,部分学校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2019年下半年开始,全市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生源等情况,开始研究招生入学政策、预警提示信息,部分区市县经生源动态摸底,测算学区内生源摸底数已达到或超过学校学位数后,发布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预警提示。截至目前,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金普新区先后发布12次预警信息,涉及50所小学、21所初中学校(或校区)。

预警信息明确了学区房购买时间节点前后入学政策的差异,通过发布预警信息,可提示家长量力而行,理性选择购房,确保孩子能够有学上、上好学。

Q

高校附属学校学区如何划分?

A

高校附属学校的主管部门是高校,其招生对象主要是高校教职工子女。由于个别高校附属学校在完成本校教职工子女招生任务后学位有可能剩余,为了充分利用好这部分优质教育资源,《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高校附属学校应以招收本单位教职工子女入学为主,在学位有空余时,可以采用科学公平的方式在其行政区域内接收一部分周边学生入学”。

具体操作办法需由高校附属学校所在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及其附属学校协商研究。

原标题:《权威解答!事关学区划分、招生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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