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学校网 > 莲花县 > 正文

莲花县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促成未成年人父母调解和好

日期:2024/5/6 14:16:5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4-04-29

莲花县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促成未成年人父母调解和好2024-04-2918:58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字号

“我以后一定会更加爱护两个女儿,积极引导她们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当好合格家长,也会主动加强与妻子的沟通,当好合法的丈夫,请法官放心!”4月19日,莲花县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并让夫妻双方感情破镜重圆和好如初。

这是莲花县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向涉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

案情回顾

原告肖女士与被告刘先生相识相恋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对4岁的双胞胎女儿,但因家庭琐事双方多次发生争执,感情出现问题,肖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刘先生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仍存在夫妻感情,且双方并无原则性过错,家庭矛盾愈演愈烈主要是由于沟通方式不当所致,法官便趁热打铁,安排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背靠背”沟通,在沟通过程中,法官耐心地对双方进行疏导和调解。一边劝说肖女士能够再给丈夫一次机会,也给自己一次机会,因为夫妻间的相处需要时间和磨合;一边让刘先生主动直面夫妻之间的矛盾,并向妻子承诺改正自己存在的问题,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濒临离婚的夫妻重归于好。同时,法官向双方发放了《莲花县人民法院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并对提示函的内容进行了重点提示和说明,法官希望双方能够从维护子女健康幸福成长的角度出发,理智处理夫妻感情问题,多关注两个未成年人女儿的情感需求,理性沟通、协调解决,切勿因为成年人的冲突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肖女士和刘先生作为孩子的父母,看了法院的提示函深感触动。

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于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莲花县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开展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全面加强未成人司法保护。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原标题:《莲花县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促成未成年人父母调解和好》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