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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日期:2020/1/9 18:04:0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7-01-20

原标题: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近日,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庆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育管理,强化资源保障,切实解决教育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庆阳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加强党的领导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市、县(区)党委要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责任,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利好的政策支持和充足的资源供给,努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1.落实党委政府办学主体责任。要将教育事业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解决教育重大事项。党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双组长制。全面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党委政府切实负起管办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和包抓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制度,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到所联系学校调研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领导干部到学校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宣传、编制、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等职能部门,在学校班子配备、教师补充、规划制定、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用地保障、基础建设、设施配套等方面倾斜支持教育。

2.加大财政对教育支持力度。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责任,及时足额拨付各类教育资金,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和“一个稳定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来源结构,市、县(区)设立专项教育资金,建立教育奖补和学校公用经费缺额补充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扩大社会投入比重。

3.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加大教育事业发展考核力度,对县(区)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实行单项考核,考核前三名的县(区),市委市政府分别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不履行党对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完不成当年主要工作目标且考核位于后两名的县(区),由市委市政府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在国家、省级、市级教育工作综合性考核或重大专项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的县(区),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评估验收命名的“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重大奖项或通过验收认定的各类特色学校,分级分类给予15万、10万、5万元的奖补。

4.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各级党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使教师成为受社会尊重、令人羡慕的职业,发掘师德典型,树立师德榜样,积极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要为教育发展和教师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着力保障教师待遇,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学校和教师行使教育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教师,真正让广大教师安心教书、全心育人。鼓励企事业团体和爱心人士捐资助教,设立奖学奖教基金,让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蔚然成风。

二、坚持多措并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用改革的思维破解当前制约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师德师能齐抓,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且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5.改革编制管理办法。市、县(区)编制部门要将核定的学校教职工编制分别交同级教育部门管理,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使用,报同级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教辅、后勤、医疗、宿管、炊管等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不占用教学岗位编制。学校在核定的内设机构限额内,根据实际设置内部机构,确定管理人员职数。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和在职优秀骨干教师,单位有空编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单位满编的调剂编制办理聘用手续。

6.破解教师总量短缺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基层中小学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总量不足、区域不平衡、结构性短缺的有效措施,选拔农村优秀初中毕业生,依托陇东学院通过5年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型”、初中“一专多能型”教师,毕业后经考核合格者,聘用到农村学校任教。编制内教师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求的,严格按照正式招考程序,采取聘用制教师补充解决,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待遇参照同等人员工资标准制定。建立教师储备机制,根据自然减员和空编情况,提前1-2年招聘储备年轻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制定和落实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的办法和措施,解决“引不来、留不住”的难题,对“订单式”培养的公费师范生,由教育行政部门与本人及其培养高校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从入学起按每生每学期5000元发给生活补助。毕业后回到我市任教的,在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市任教的,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每年集中引进一定数量的公费师范生、“985”“211”“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上述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市任教满5年后,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公费师范生租房补贴和住房补贴与实行“订单式”培养引进的公费师范生享受同等标准。拓宽优秀教育人才引进渠道,对引进的市外在职优秀骨干教师,在我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满5年的,每人每年发给2万元租房补贴,满5年后终止发放租房补贴,满10年后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0万元。以上引进人才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县(区)也可根据财力情况制定更具吸引力的措施办法。

7.提升教师队伍质量。实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新入职教师岗前专项培训,对每年新招聘的“特岗教师”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上岗培训。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每年在国家教育培训基地培训名优骨干教师500名以上。依托庆阳电大(教师进修学校)设立教师发展中心,建立市级教师培训基地,县(区)要在职业中专建立教师培训中心。市级财政每年列支专项资金,用于校长和教师培训。县级财政按照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学校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足额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8.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提高班主任津贴,按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标准发放,寄宿制学校班主任每人每月增加特别津贴100元,按10个月发放。建立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各县(区)、市直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发放标准。设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岗位津贴和特殊工种教师岗位津贴。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特教津贴,动态调整特殊教育教职工特教津贴标准。

9.加强教师考核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全面建立师德档案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和聘后考核,按编设岗,竞聘上岗,打破一聘定终身的格局。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规定,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调出教学岗位或接受培训;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工资晋级资格。探索建立多元化教师评价体系,避免简单地以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

10.建立健全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力度,组织开展好“园丁奖”“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评选活动。市委、市政府每年列支专项经费,奖励为全市高考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教师。每年教师节评选表彰模范教师100名、师德标兵50名、优秀班主任5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模范校长20名。县(区)根据实际建立完善教师表彰奖励机制,表彰奖励名额向偏远乡村教师倾斜,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激发工作热情。

三、完善培养选拔机制,加强专家型校长队伍建设

校长对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把校长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发展的关键措施,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培育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

11.加强校长培养培训。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对素养过硬、爱岗敬业、群众公认的学校中青年管理人员、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纳入后备校长人才库。制定中小学校长及管理人员培训规划,重点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理论和实践、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培训,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着力提高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12.完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实行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市、县(区)选择有条件的学校推行校长聘任制试点,逐步取消校长行政级别,设立校长岗位津贴。学校校长的选拔任用要充分听取民意,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印象和社会评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考察任命或聘任。实行校长聘任制的学校,内部管理人员由校长直接提名任用,组织或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3.强化校长考核评价。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校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任期目标重点体现学校办学规划、教学质量、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等内容。要按照责任目标,根据学校不同规模、类型、学段实际,兼顾城乡差异、办学特色等情况,对校长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津贴发放、继续任命或聘任及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

14.推动校长交流。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长任期和交流管理,实行聘任制的学校,校长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加大校际之间,尤其是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学段校长交流力度,城区学校和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校长要定点、定期到乡镇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兼职帮教,乡镇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校长定期到城区学校或教育质量较高学校挂职锻炼或跟岗学习,全面提高校长管理能力。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校长跨县(区)交流。

四、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教学是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提高质量的决定因素。要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评价体系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15.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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