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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前德州具备条件的学校要全部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日期:2020/1/11 10:35:1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1-06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6日讯近日,《德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开放时间为学生放学后及双休日、寒暑假、节假日。2020年2月底前,具备条件的学校要全部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办法》的实施旨在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资源的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将在政府主导下,由教体部门牵头,建立由财政、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保障体系,建立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学校共同参与的支持体系,建立由教体部门自主管理或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两种方式实施有序组织,规范管理,向群众提供健身锻炼的服务体系。

《办法》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高资源共享水平,满足社区居民和青少年健身需求,积极探索和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服务的长效机制,采取政府政策资金保障,教体部门统一组织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充分挖掘学校体育设施资源使用效益,缓解广大群众和青少年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设施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建设。

2019年底,各县(市、区)要选择1-2处学校,开展体育设施开放试点。2020年2月底前,根据省、市开放工作总体部署,各县(市、区)确定开放方案,具备条件的学校全部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德州市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不含寄宿制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学校室外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民办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实施。

校园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为学生放学后及双休日、寒暑假、节假日。各县(市、区)对满足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按照统一开放时间、统一开放要求,根据不同服务人群和健身项目向社区居民和青少年实施开放,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原则假期每天4小时,非假期间1.5-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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