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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稳定大检查暨201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0/1/21 9:15:57 浏览: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岁末年初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签订的2019年度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市教育局决定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幼儿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稳定大检查暨201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工作组织

1.岁末年初安全稳定大检查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领导、干部,统筹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安排,对走访、调研、慰问、联系等学校开展安全稳定内容的大检查。

2.各地201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由各地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各组组长和分组情况详见附件3。

3.各市直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成立若干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各考核组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4。

二、检查、考核内容

1.实地查看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2019年度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管理指标落实情况。

3.相关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三、检查、考核方式

问询了解、查阅台帐、明查暗访相结合。

四、检查、考核时间

安全稳定大检查为岁末年初。考核为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7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各考核组自行与被考核单位对接。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查工作,要对提供的自评报告、自查自评结果和相关台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各考核检查组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安全管理干部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考核期间,市教育局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织开展考核和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暗访检查,并函告检查结果。

3.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将《201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计分表》(附件1、附件2)自评分电子稿于2020年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各检查考核组将考核评分表(考核组成员签字)、考核情况小结(主要反映被考核单位落实主管或主体责任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值得推广学习的工作经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照片要以文档形式复制粘贴在小结文档之后)于1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处,联系人钉钉:徐骁,电话2626033。

4.检查考核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2019年度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计分表(县、市、区教育局)

2.2019年丽水市直属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计分表(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3.2019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分组表

4.2019年度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组分组表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9年度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计分表

(县、市、区教育局)

考核指标

标准

分值

考核标准和评分方法

(各分项的最低得分为0)

自评

得分

考核

得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形成局长、校长(园长,下同)全面抓,分管局长、校长具体抓的“一岗双责”和三化管理的工作格局。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20分

未落实“三化”管理工作的扣10分。未落实局机关和学校(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责任书签订未横向未到边,纵向未到底,责任、职责未网格化扣5分。学校对网格化人员的工作检查、考核、奖惩记录不全(每学期至少1次,查学校)的扣2分。局长专门研究安全稳定工作至少2次,其他副职每年至少4次,定期分析研判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形势,局长参加安全检查至少2次,其他副职至少4次,每少一次扣2分。

2.平安建设。积极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和“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努力夯实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20分

上级检查、暗访到的安全问题每个扣3分,其中食品、校舍、消防、交通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每发现1个扣10分(自查已发现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提供日常方案,有责任人和防范措施)。平安建设中被省级暗访扣分的,按被扣分值加倍扣分。“等级平安校园”创建和“护校安园”和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台账不全的各扣4分。无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中、年末总结的扣2分。无重点时节分析研判的扣2分。重大建设项目未落实“稳评”的每查出一项扣2分。

3.改善学校安全环境,实施安全监管“四个一”活动,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务必做到“三个零”:即“零推卸”、“零隐患”、“零容忍”,一般隐患整改率要求达到100%。校园安全隐患有数据有分析,按要求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

20分

上、下半年未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扣2分。每二个月蹲点调研(找问题、勤指导)一次乡镇薄弱学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总结,每年度开展一次评比表彰,每少1次扣2分。部署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少一次扣5分(每学期至少1次,上级要求的除外),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重大安全隐患限期内未整改到位或一时不能整改,未明确责任人、防范措施和登记建档的,扣10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一般隐患整改率达不到100%的,扣3分。未及时报送相关报表的每次扣2分。

4.深入开展学生放心饮食工程建设,完成市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2019年进度。

20分

工作机制及监督组织建成率85%。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率95%。学校食堂Ab等级率87%(其中300人以上学校食堂b级以上建成率95%)。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成率60%(其中300人以上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成率95%)。品牌超市校园入驻率88%。中小学生加热保温水、直饮水系统建成率95%。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知晓率90%。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险参保率达100%。校方责任险参保率达100%。

完成全部项目工作指标的得25分。一项指标未完成且差距控制在5个百分点内的扣2分,超出5个百分点的加倍扣分,累计扣完止。

5.认真部署寒暑假和重点时期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各类活动和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10分

未部署、落实节假日、寒暑假和重点时节安全工作的,少一次扣1分。未开展相关预警工作的,扣2分。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未制订应急预案,未落实安全措施的,每校扣2分(查学校,下同)。学生参加集体和校外社会实践等活动未落实安全教育和措施的每起扣2分。

6.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将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纳入校本培训内容,将法制、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防艾、禁毒、青春期健康、心理生命健康等专题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通过课时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团队等活动,加强各种安全知识教育。

20分

未将专题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的,扣6分(看每学期课程表和备课本,其中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4课时)。未将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职工校园校本培训的扣6分。未深入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各扣4分。学生非正常死亡倒查,因学校教育未到位的,每起扣10分。未加入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试验区的扣5分。未及时开展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试验区安全教育工作的扣5分。

7.加强应急预案完善和学习掌握,安全演练常态化。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处理,提升舆情应对能力。

10分

应急预案每新学期未及时修订完善的扣3分。应急预案未学习、推演或演练的扣2分。未按规定组织县域师生开展应急逃生演练的扣5分。事故发生后,未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或处置不善,产生重大社会舆情的,该项不得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8.加强“雪亮工程和三防”工作,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20分

未推进“雪亮”工程扣5分。保安未按细则配足配齐扣10分,未持有效的保安证每证扣2分,一日5-7次巡查未到位的,每发现1次扣1分,门卫管理不严格,未落实职责的,每查到1次扣1分。一键报警器无效,每查到1次扣1分,8件套少或无效,每件扣1分。其他安全设施不完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9.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报送事故情况。半年和年度安全工作自查报告以及有关安全工作的材料和信息。按要求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

10分

事故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每次扣3分,发生事故未报的每次扣5分。安全工作材料迟报的,每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未报的,每次扣5分。每月报送安全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少1篇扣1分。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工作会议每次1分(确有特殊情况请假报告经同意的除外)。未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每次扣2分。

10.按国家和省厅有关部署,积极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监管,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防范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20分

未按要求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扣20分,未完成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年度任务的扣10分。发现有“黑车”接送、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每次扣5分。发生校车事故的,视人员伤亡、责任认定、事故处置、社会影响等情况,扣10-20分,死亡3人以上的按第10项指标扣分。

11.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辖区内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非正常死亡人数有下降,万人比力争控制在0.4以下。辖区内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和所组织的活动中各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有师生死亡的交通事故、校舍倒塌事故、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等。溺水和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指标。

60分

辖区校园内每发生一次3人以内或1人重伤的校园安全事故,扣5分;校园内每发生一次3人以上或重伤2人的安全事故或10-30人中毒事故,扣10分;每发生一次31-50人中毒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扣15分;每发生一起学生打架斗殴致死事件扣20分;每发生一次50人以上中毒事故或死亡1人事故,扣30分;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师生交通事故、校舍倒塌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中毒事故等,该大项不得分。非学校责任,非正常死亡万分之0.40~0.49扣5分;万分之0.50~0.59扣10分;万分之0.60~0.69扣15分;万分之0.70~0.79扣20分;万分之0.8~0.89扣25分;万分之0.90以上扣30分。

12.附加分。(要提供相关文件、荣誉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此项最高分为30分)

30分

申请并被市局列为“三化”管理试点县的加5分,形成典型经验并被市局推广的加10分,不累计加分。完成校园警务室(联络点)创建数的加10分。新增消防微型站2所的加2分,新增5所校园传染病防控志愿者队伍的加1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优秀的加3分,新增改造智慧用电1所以上的加2分,新增食堂等级A级1所以上的加2分,开展智慧校安管控平台试点工作的加2分,新增校园应急物资储备库1所以上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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