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5-30
2022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公示,喀什这些地方和单位在列
2022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公示名单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按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各地(州、市)和各牵头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实地验收、综合评审等程序,现对2022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至6月7日。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电话:0991-2666212
电子邮箱:xjmwzfc@163.com
附件:2022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公示名单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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