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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繁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20 10:37:57 浏览:

结合的中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执行好我省、我市招生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稳有序。

(二)加强招生过程监控

为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要切实规范录取程序,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无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招生部门统一录取,所有普通高中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8月25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和录取结果审核、公告工作,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要加强学籍注册监管,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并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成绩导入中小学学籍系统中,普通高中学生按规定报到后,由就读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高一新生注册程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部门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继续发挥学籍系统辅助规范招生的作用,实时监测,定期开展网上巡检。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督促各初中学校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途径,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利用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做好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发放、张贴“中职宣传画”、播放中职宣传视频。各生源学校要根据我市《中考中招政策培训方案》,结合实际,认真拟定本单位的政策培训工作计划,在考生填报中招志愿前,坚持对考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不少于六课时的宣传、培训、指导和政策解读。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职资助政策,向考生和家长全面介绍中职学校的办学、就业、升学情况及招生计划、专业情况等,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中职学校,努力扩大我市中职招生规模。要深入农村贫困地区,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四)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市中招入学有关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等的监管;在统一招生前,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媒体宣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统一发布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信息,便于学生和家长选择。要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录取,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便于监督。市、区将中考招生管理工作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教育督导部门要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五)严惩违规行为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因违规招生受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0%的比例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追回有关奖补资金;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区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属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教育督办事项。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继续将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和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市教育局于2022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

(六)实施“阳光工程”,公平、公正招生

继续坚持实施以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信息公开、招生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的“八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含切块)考生资格公示、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公示、政策照顾加分公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考生名单公示、应历届生届别公示、普高新生学籍公示的“七公示”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公示制度。要自觉将“阳光工程”的精神和内涵真正融入到中考中招日常管理工作中去,维护考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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