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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网报!2022年太原各区初中入学方式汇总!

日期:2022/11/2 21:39:47 浏览:

小学、千峰南路小学、公园路万科紫郡小学、太原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恒大华峪实验小学、后北屯小学、瓦窑小学、区第四实验小学、大王小学、窊流小学、闫家沟小学、大井峪小学、童乐双语学校、南内环双语学校。

中学7所:太原市二十中、太原市二十九中、太原市四十九中、太原市五十六中、太原市第二实验中学、万柏林区一中、万柏林区三中。

北片:

小学9所:兴华街小学、区外国语小学、区第二外国语小学、兴华西街小学、凤凰双语小学教育集团、彭村小学、阳光双语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太原科技大学实验小学。

中学3所:太原市十三中、太原市六十一中、万柏林区实验中学。

西片:

小学7所:建筑北巷小学、河北街小学、太白街小学、红星巷小学、北寒小学、公园路小学教育集团玉门校区。

中学3所:太原市六十五中、万柏林区十中、万柏林区十一中。

属于多校划片派位四大片区(南片、中片、北片、西片)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和具体流程及办法详见附件3)。

5.跨行政区域学生和外返生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因户籍或房产变动拟跨县(市、区)就读公办初中的本市公办小学毕业生和符合返并就读条件的太原市以外小学毕业生。需在全市统一时间内(2022年7月13日8:00—2022年7月17日18:00),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taiyuan.gov.cn)、“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我的太原”App进行网上报名。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确需在实际居住地万柏林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万柏林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2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在本市户籍毕业生全部分配或派位完毕后,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学生不得择校。

(1)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和单校划片小学毕业生直升入对应初中,如果直升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参照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办法流程,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2)多校划片小学毕业生在本市户籍毕业生全部分配或派位完毕后,参照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办法流程,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三)其他情况入学

1.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2〕35号)执行。

2.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小学毕业生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万柏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万柏林区就读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晋源区入学办法

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采用多校划片或直升入学的办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结合行政区域和地理位置,划分毕业小学校对应初中学校为南、中、北三个片区,三个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初中部、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招生办法另外分别制定,参照文件具体内容执行。

(一)片区划分

1.南片:

毕业小学16所: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龙兴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姚村中学、晋祠一中、晋祠二中。

2.中片:

毕业小学15所;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沃禾小学校。

对应初中4所:区实验中学、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晋源二中、太原市六十四中。

3.北片:

毕业小学9所: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四实验小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阳光校区)、区第六实验小学校(青年路小学晋源校区)、金胜中心校4所小学、金色摇篮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金胜学校初中部、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三中。

(二)具体入学办法如下:

1.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学籍适龄少年(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2.晋源区拆迁户子女入学:拆迁户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未完成整村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入学申请、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毕业小学校报名,按照实际居住信息,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填报就读初中,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3.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可填报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4.晋源区学籍、晋源区以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未申请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可按照毕业小学对应的初中片区填报志愿(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依次分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步安排学生入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发文公示)。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三)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升初中“双籍一致”的政策,因成成中学周边没有对应的小学,原有西寨小学、木厂头小学、古寨小学、贾家庄小学等在“城中村”改造中已拆迁,学生已全部分流。目前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贾家庄、南阜村、北阜村、城北村及周边楼盘大部分已回迁,仅有贾家庄、城北的配套小学已建成并即将投入使用,但其他村落相应的配套小学尚未建成使用。现为了妥善安置在此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初中,制定如下入学办法:

1.原学区四所村小学属“七村”原住村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要求均可报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今年起招收的小学毕业生均不提供住宿。“七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有寄宿需求,可选择金胜学校就读。录取“七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西起环湖东路(新晋祠路),东至滨河西路,北起龙城西大街,南至蒙山街内人户一致的晋源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凭相关材料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安置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四)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今年起招收的小学毕业生均不提供住宿(不含面向六城区招生的小语种学生)。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寄宿需求,可选择晋源区实验中学校就读。

学籍属区实验小学,户籍属小站村、小站营村、晋源街道南城角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北街村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报名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区实验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五)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长兴南街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具备晋源区范围户籍(居住证)或学籍的泰瑞城小区业主子女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六)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一电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对应片区内毕业生均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七)其他情况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区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我区残疾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子女入学。

4.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招生计划、学生人数、寄宿条件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市、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5.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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