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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漳州多个项目用地获批,涉及公园、学校……

日期:2022/12/19 7:59:1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12-17

速看!漳州多个项目用地获批,涉及公园、学校……

速看!漳州多个项目用地获批,涉及公园、学校……

2022年12月17日17:16

新浪网

作者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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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芗城区政府网连发13条批复公告。涉及漳州市芗城区老城区及金峰开发区的住宅、公园、高校、道路及道路绿地等多个项目建设。包括:

住宅/安置房建设项目2个:老城区一中旁住宅项目、江滨路芗城段二期改造工程安置房;

漳州“中国女排娘家”基地工程项目1个;

公园建设项目2个:西湖生态园景观工程林涧公园项目、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绿地公园工程项目;

高校扩建项目1个: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二期工程项目;

道路建设4个:宝兴路(联十四线至金塘路)道路工程项目、金岭路(博学路-金峰中路)道路工程项目、金峰大桥北连接线工程项目、芗城区联六线园坑村至泰浦路段公路工程项目;

道路绿地建设项目2个:金峰开发区第二批道路绿地工程项目、芗城区2022年中心城区第一批城市道路边绿地项目。

涉及住宅、安置房建设

批复!老城区漳州一中旁将新增1幅住宅用地!以行政划拨提供给…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7号院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2〕198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7号院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下属企业办公用房以南、大通北路以西、漳州一中以北、漳州一中以东,面积220.64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7号院项目10套住宅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位于老城区!漳州市区江滨路芗城段二期改造工程安置房项目用地获批!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滨路(芗城段)二期改造工程安置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2〕172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江滨路(芗城段)二期改造工程安置房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4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芗城区钟法路东侧、博爱路北侧、修文西路南侧(漳芗政文〔2022〕161号文收回)面积0.393072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江滨路(芗城段)二期改造工程安置房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涉及漳州“中国女排娘家”基地工程项目建设

漳州“中国女排娘家”基地腾飞片区工程项目用地获批!将以行政划拨有偿提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中国女排娘家”基地腾飞片区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2〕185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中国女排娘家”基地腾飞片区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芗城区延安北路以东、新华北路以西、腾飞路以南、体训基地南区以北(漳芗政文〔2021〕4号批准)面积5.3137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提供给漳州市百芗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漳州“中国女排娘家”基地腾飞片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国有土地有偿划拨价款为70859.066万元,缴交市级国库。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涉及公园建设

用地面积超13公顷!漳州西湖生态园景观工程林涧公园项目建设用地获批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西湖生态园景观工程-(林涧公园)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2〕178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西湖生态园景观工程-(林涧公园)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5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芗城区胜利西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惠民路以西、金岭路以北(闽政地〔2022〕922号、闽政地〔2017〕753号批准和漳芗政文〔2019〕131号收回)面积13.0175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漳州西湖生态园景观工程-(林涧公园)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用地面积近16公顷!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绿地公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获批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绿地公园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2〕189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绿地公园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芗城区北仓路以北、西洋坪路以西(闽政地〔2009〕95号、闽政地〔2009〕310号、闽政地〔2017〕753号文批准)面积15.7555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提供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作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绿地公园工程项目用地。国有土地有偿划拨款18205.89万元,缴交市级国库。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涉及漳州卫院扩建建设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获批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二期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2〕179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二期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5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芗城区北仓路以北、西洋坪路以西(闽政地〔2009〕95号文批准)面积3.195272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提供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作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二期工程项目用地。国有土地有偿划拨款3692万元,缴交市级国库。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

涉及道路工程建设

宝兴路(联十四线至金塘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获批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兴路(联十四线至金塘路)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2〕194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宝兴路(联十四线至金塘路)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6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芗城区石亭街道安山社区、龙秋社区、秋坑社区及洋尾社区(闽政地〔2021〕774号、闽政地〔2019〕585号、闽政地〔2018〕101号、闽政地〔2012〕71号、闽政地〔2012〕938号批准)面积7.9711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宝兴路(联十四线至金塘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漳州市区金岭路(博学路-金峰中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获批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岭路(博学路-金峰中路)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2〕186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金岭路(博学路-金峰中路)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6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芗城区金峰中路以东、博学路以西(闽政地〔2009〕310号、闽政地〔2009〕445号批准)面积1.4640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金岭路(博学路-金峰中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街巷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漳州市区金峰大桥北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获批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峰大桥北连接线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2〕181号

漳州市芗城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金峰大桥北连接线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2〕15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芗城区惠民路以西、瑞京路以东(闽政〔1988〕地89号、闽政地〔2022〕294号批准和漳政地〔2012〕35号、漳芗政文〔2018〕240号、漳芗政文〔2019〕131号、漳芗政文〔2022〕156号收回)面积10.6899公顷的国有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金峰大桥北连接线工程项目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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