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服务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休息、交流、哺育的法律权益,全面提升女教师思想、业务、技能,按照市总工会安排,今年以来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教体系统“工会妈妈小屋”和女职工培训学校建设。经过市、区两级推荐申报、审核把关和实地抽查,第三实验幼儿园“工会妈妈小屋”和第二初级中学工会女职工培训学校代表长清区,分别被为济南市总工会公布为市级“工会妈妈小屋”示范点、市级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两处学校为长清区赢得荣誉,获奖数量居全市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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