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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莲花山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结果公告

日期:2023/1/4 6:01:1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1-03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照成交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方式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本项目工程类)

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汇款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服务费收取账户如下:

收款人:广东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海丰支行

帐号:44050173715100000347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1海丰县莲花山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1.313689中标(成交)供应商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海丰县莲花山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广东海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6719.0015.0076.6711广东金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0014.0014.9764.9722广东景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0014.0014.9563.9533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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