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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昆明市官渡区官渡中心学校2023年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招标公

日期:2023/1/9 5:37:1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1-07

[公告:昆明市官渡区官渡中心学校2023年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昆明市官渡区官渡中心学校2023年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昆明市官渡区官渡中心学校,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官渡中心学校2023年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1.2招标范围:为昆明市官渡区官渡中心学校全校自愿参与用餐的学生提供午餐供餐服务,餐费标准12元/人/餐(含税)。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供餐天数约200天,汉族学生供餐人数约1830人,回族学生供餐人数约60人。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1.4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官渡中心学校。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1.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投标人须具备市级及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资格;

2.4本项目以汉族餐为主,但投标人须具有清真食品准营或具有清真食品配送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6项目人员要求:项目服务从业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明;

2.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任意三年(2018-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注成立不满1年的单位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8信誉要求投标人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阶段,或者被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2.9信用记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2.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1日下午14时00分。

4.2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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