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5-25
字体大小:[大中小]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根据《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乌食药安委〔2022〕2号)文件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拟表彰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6月2日(五个工作日)。二、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工作表现等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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