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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9 2:26:07 浏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龙岩市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学生培训负担,防范校外培训风险、保障学生家长的利益、守护孩子健康成长,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我市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要求各职能部门、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要求学校:1.在寒假前后通过家长会、家访、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校外培训相关政策,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主动拒绝参加寒假违规学科类培训;2.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各职能部门要提早谋划、及早部署,充分利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发挥牵头统筹作用,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周密制定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巡查检查,精心组织实施,措施落实落细,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持续深化、进一步取得实效。

二、加强巡查检查,严防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托街道网格化治理体系,在寒假期间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广泛动员街道、居委会、社区等力量,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严查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处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

三、强化部门协作,加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

强化与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加强寒假期间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全面监管:1.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指导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条件等信息向社会公开;2.全面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防止“卷钱跑路”等问题的发生;3.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寒假期间培训违规广告管控,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4.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国监管平台全面应用,指导机构及时上架更新,引导家长学生认证使用,通过平台交易降低培训退费难风险。

四、营造良好氛围,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要把孩子的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倡导假期在家按计划安排学习,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参与,不要用报班补习代替亲子时间,不参加无证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确需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请家长朋友们选择证照齐全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要报名缴费前,先查看培训机构证照信息、教师资质信息、收费是否明码标价等重要信息,一次性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家长朋友们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查询我市有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名单。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查处力度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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