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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日期:2023/2/3 8:10:0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2-01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福建翔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按中标价格的1.5%收取,100万-500万部分按中标价格0.8%收取,500万-1000万部分按中标价格的0.45%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0.25%收取并由中标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延平区学校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的合同包1:{{未填写}}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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