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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退费!颍州区教育局最新回复!

日期:2023/2/15 19:42:4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2-14

近日

有市民留言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幼儿园)退费事宜

官方最新回复!

尊敬的领导,请问关于2022年下学期,幼儿园因疫情学生放假,幼儿园退学费是否有相关的规定,特别是私立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

颍州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疫情期间停课退费问题,根据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发展改革委、阜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区教育局已要求颍州区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尽快完成核算退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颍州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267093。

近日

已有多位市民收到幼儿园退费

该怎么退

要退多少钱?

此前,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发展改革委、阜阳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中小学住宿费

已收取的住宿费,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应在学期末及时结算,退还剩余的住宿费。具体退费办法为: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计退,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15天(含15天)的,退还半个月住宿费;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

幼儿园保教费

因疫情防控停园的,已收取保教费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实际在园天数在学期末完成结算和退费。具体退费金额按保教费日均收费标准(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和停园天数计算,停园天数以自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停园日至批准开园前1日。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

已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因疫情停课期间,应在学期末及时结算,按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所缴费用(每学期按100天计算)。

特别提醒

疫情期间,如果开展网上教学的视为正常教学不再退费,生活费按照实际就餐时间按天收取。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即时结算,如果家长还没有收到退费,可能正在结算中。

来源:颍州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郭晓雅

校对:李利民

审核:王梓梁

责任编辑:常明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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