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18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黔2624民初328号张子龙:
本院受理原告吴延祥与被告张子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624民初328号,因你外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诉状要点:一、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及逾期利息合计140657.5元(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从2022年1月5日起,计算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截至起诉时为5657.5元);二、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单保函费、差旅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原标题:《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公告(张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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