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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丁经济合作区首例刑事案件开庭审理

日期:2023/6/4 18:49:5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02

昆明托管磨憨以来的第一起刑事案件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30日上午,官渡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当日宣判,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为第一公诉人,带领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经法庭审理认定,被告人郭某某准备为李某等5人(另案处理)办理老挝国的驾驶执照,而后带领李某等5人从中国磨憨口岸经过正常途径进入老挝磨丁。后被告人郭某某安排郭某带领李某等5人步行从老挝磨丁通过穿越国境设施的方式偷越国境回国。

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针对指控事实当庭质证举证,同时就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在公诉人指控形成完整证据链的情况下,被告人由原来的不认罪到当庭认罪认罚。

合议庭经审理认定,二被告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某、郭某一年零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边)境安全关乎国家的安全与稳定,国家出入境管理秩序不容扰乱。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位于云南省最南端,是中老铁路、昆曼国际大通道及老挝南北公路关键节点,集国际客运、货运集散、中转枢纽功能于一体,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和经济合作的重要交汇点,也是我国仅有的2个国家级跨境经济合作区之一。

自昆明托管磨憨以来,官渡区人民检察院经批复设立磨憨检察室后,始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国门边境安全,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边)境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本次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保持与磨憨国际口岸建设目标同频共振,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并参与社会治理,为磨憨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转自:“云南政法”微信公众号)

主办: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原标题:《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首例刑事案件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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