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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蒙自中小学校招生预报名开始!

日期:2023/6/8 5:04:3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07

原标题:今天起,蒙自中小学校招生预报名开始!

为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现就蒙自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新生预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一)预报名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含蒙自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蒙自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预报名方式

1.城区小学:通过微信扫描“蒙自招生入学报名平台二维码”或搜索小程序“蒙自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平台”后进入小学预报名对应端口进行网上预报名。

2.乡镇(街道)小学:沿用现场登记方式进行预报名。

(三)预报名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0日。

(四)预报名所需材料

1.城区小学

(1)本地子女(蒙自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蒙自市合法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在房产处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应税票)或其他证明(如无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等)。

(2)随迁子女(非蒙自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蒙自市合法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在房产处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应税票)或监护人《蒙自市居住证》(正本)须在2023年2月28日(含28日)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已经持有城区房产证明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2.乡镇(街道)小学

(1)本地子女(蒙自市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

(2)随迁子女(非蒙自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蒙自市合法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在房产处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应税票)或监护人《蒙自市居住证》(正本)须在2023年2月28日(含28日)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

二、初中七年级新生

(一)预报名对象

有意向在蒙自市内初中学校就读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含市内外就读的蒙自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非蒙自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预报名方式

通过微信扫描“蒙自招生入学报名平台二维码”或搜索小程序“蒙自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平台”后进入初中预报名对应端口进行网上预报名。

(三)预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7日。

(四)预报名所需材料

1.城区初中

(1)本地子女(蒙自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蒙自市合法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在房产处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应税票);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其他证明(如无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等)。

(2)随迁子女(非蒙自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蒙自市合法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在房产处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应税票)或监护人《蒙自市居住证》(正本)须在2023年2月28日(含28日)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已经持有城区房产证明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学籍证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的学籍卡)。

2.乡镇(街道)初中

(1)本地子女(蒙自市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学籍证明(学籍卡);

(2)随迁子女(非蒙自市户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蒙自市合法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在房产处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应税票)或监护人《蒙自市居住证》(正本)须在2023年2月28日(含28日)前取得,且在有效期内,已经持有城区房产证明的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学籍证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的学籍卡)。

三、相关说明

本次预报名作为2023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新生入学的重要依据。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预报名信息,组织进行资料审核,于6月底前将审核情况进行反馈,给新生家长正式报名提供政策宣传与技术指导,并结合预报名情况,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微调和招生实施办法完善提供依据。正式报名工作以蒙自市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为准(暂未发布)。

最新招生入学事宜敬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咨询专线

(一)市教体局:

电话咨询:0873-3856906、3856907;

现场咨询:蒙自市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一楼(市教体局进门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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