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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智能安检,界首首次启用!省考试院刚刚发布!

日期:2023/6/11 21:37:3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06

提醒_高考智能安检,界首首次启用!省考试院刚刚发布!

新京报作者谁谁

界首发布作者:界首市融媒体中心

2023-06-06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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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岁岁“考”相似

岁岁年年人不同

你还记得当年你是怎么进考场的吗?

2023年

界首市高考上新“高科技”

界首一中、界首中学两个考点

首次采取2+1的安检模式

并配备“智能安检门”

全方位筑牢高考安全防线

什么是2+1安检模式?

进考场时需要注意什么?

“智能安检门”能检测哪些物品?

界小布亲身体验了一番高考入场流程

一起来看看吧!

界首一中考点

界首一中考点的考生进入大门时

须按照男生2队女生2队的分组方式

排为4队

前后间隔一米有序进入

第一道人工检验关卡

在这里

考生要站在地上的高考安检定位点上

每组两名工作人员将手持金属检测仪为

考生进行检查

第一道人工安检完成后

考生径直向前来到智能安检门下

以正常走路速度通过安检门后

若没有引发警报

便可进入各自的考场

进入考场时

监考老师将对考生进行第三次人工安检

界首中学考点

在界首中学入门处

首先能看到路边摆放着几排

贴着考场号码的桌子

据了解

考生若携带不能带入考场的物品

可暂时存放在这里

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看管

进入界首中学的第一道大门时

维护秩序的老师会按

男生4队女生2队的分组方式

将考生们分为6个队伍

然后按照地上的一米标示线

前后间隔一米依次进入第一道人工安检关卡

在这里

12名工作人员也将分为六组

用金属探测仪所有考生

进行违规物品安全检查

通过第一道人工安检后

考生们需有序通过缓冲区

进入绿色遮阳棚下

准备进入第二个关卡

智能安检门的检验

考生们只需以正常走路的速度通过安检门

以不报警为本环节检查合格

出现报警情况时也不要惊慌

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异常复检工作

若前两道安检都没有问题

考生便可进入界首中学的第二道大门

去寻找各自的考场

在进入考场时

监考老师将在视频监控下

利用金属探测仪

对考生再次进行禁带物品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

考试中途考生经允许离开考场后返回时

须再次安检

考试过程中若发现手机

无论是否开机或使用

均按作弊论处

看到这里

相信大家对2+1安检模式有了大致了解

即2次人工安检加1次智能安检

那么今年首次采用的智能安检门

真的有听上去那么厉害吗?

界小布为了“考验”智能安检门的精确性

特意带着手机通过

看看能不能被检测到

“滴滴滴......”

没想到刚刚站到安检门下

一阵刺耳的警报声立刻响起

智能安检门上的显示器上

不仅显示藏匿出电子设备种类

甚至连放在身体的哪个部位都能检查出来

防范作弊是高考安全的重中之重

界首市实现高考考点智能安检门全配备

5G信号屏蔽全覆盖

手机不得带入考点全落实

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考核全达标

确保手机“带不进”“藏不住”“用不了”“传不出”

据了解

为了更好地保障高考

中国电信界首分公司

在接收到智能安检门设备后迅速行动

短短4小时

将10套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其中,界首一中4套,界首中学6套)

高考期间

中国电信界首分公司还将在每个考点

安排2名工作人员

负责提供通信保障和技术支持

高考考生和家长们

请相互告知!

考生考前要对所着服装、鞋子等反复检查

确保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

避免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沈钰)

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考温馨提示(四)——诚信应考要牢记

亲爱的同学们,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到来,你们也将迎来人生中重要的一次考试。伏身窗前十余载,破茧向天搏一击,在这两天时间里,你们即将书写梦想与未来。在漫漫人生中,大大小小的考试成千上万,高考也只是其中的一次“大测验”。但请记得所有“考试”,都要诚信为本。我们真诚地提醒每位考生,违纪、作弊等行为不但会面临成绩取消、名誉受损,而且还会留下诚信的污点,严重的还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所以千万不要冒险逾越。为此,我们带大家了解一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中有关考试违纪、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措施。

一、以下行为属于考试违纪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如果有以下9种行为的,属于考试违纪。考试违纪将会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请考生一定注意、避免发生。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以下行为属于考试作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如果有下列14种行为的,属于考试作弊。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均无效。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十)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十一)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十二)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十三)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十四)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请注意:考试违规违纪将会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将对今后升学和就业产生重要影响。考生在考试前都签署了诚信考试承诺书,希望考生遵规守纪,共同维护考试公平。

三、以下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如果有以下5种行为的,将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五、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六、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了与考试相关的4种违法犯罪行为:

(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特别提醒,今年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违规物品检查,严禁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传输设备进入考点。同时我省将继续采取考试全程实时视频监控、金属探测、身份识别、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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