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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日期:2023/6/28 9:31:59 浏览:

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补、减等在内的全学段,多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开展的主要资助项目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邵象伊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临时困难补助、“应善良助学金”和“陈家震、蒋慧权助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学校在落实奖助学金政策、切实帮困助学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全面素质、提升综合能力,实现资助育人的培养目标。

第三十一条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校本部地址:

迎泽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030001

中都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030600

电话:(0351)3985076

传真:(0351)3985074

邮箱:sydzsb@sxmu.edu.cn

网址:http://www.sxmu.edu.cn

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地址:

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032200

电话:(0358)2100773、2100777

传真:(0358)2100777

网址:http://www.sxmufyc.edu.cn

第三十二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山西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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