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12-11
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根据目前相关调查结果,现将我市土壤污染地块名录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第一批)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荆门市污染地块名录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第一批)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5日
附件:
荆门市污染地块名录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第一批)
序号
县(市、区)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地块面积
(m2)
主要污染物
进展情况
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1
掇刀区
福岭化工有限公司地块
掇刀区白庙街办江山村周福岭白庙路与207国道交叉口西南100m
97649.36
氟化物、砷、苯并[a]芘
正在编制治理与修复方案
未经治理修复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前,禁止作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
2
钟祥市
国荣磷化有限公司地块
钟祥市胡集镇虎山村2组
34000
氟化物、砷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正在开展前期调查评估
未经治理修复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前,禁止作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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