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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中职学校实行录取家庭困难学生免3年学费

日期:2019/12/31 2:14:1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19-07-02

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外地学校不能跨市招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权拒绝其在当地招生。

随着今年中考结束,近日,市教育局专门出台规定,对与普通高中教育同等重要的职业教育招生有关事项加以明确,规范职校招生行为,助力考生顺利求学。

“现代中职教育的最大特点是就业教育,它使学生掌握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学会了一技之长。”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逐步达到“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运行状态,是我国明确的教育发展目标。今年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生5000人,仅市第一职专一所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就达到800人。“我市职校开设专业57个,十几个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有多所学校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建立稳定实习就业基地,为学生铺好就业之路,而通过职教高考也可获得本专科学历。”

除学到专业、技能、就业本领,以及拥有升学机会外,就读中职学校的另一利好,就是可以享受国家助学政策。此次下发文件中,市教育局要求各中职学校全面落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对所有全日制中职学校在校农村户籍学生、县镇以下(含)非农业户口的学生及涉农专业的学生免3年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3年学费。所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政策,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此外,各中职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必须遵循客观、真实原则,不得夸大宣传、误导考生。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

市教育局要求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严打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向中职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各中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而对违反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将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将统一办理各中职学校新生录取和新生注册入学备案手续。只报考中职学校考生,按其填报的第一志愿,由有关科室组织学校直接录取。报考普通高中同时兼报中职学校考生,按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先后顺序,由有关科室组织各中职学校分别录取。未报考中职学校,但确有升学意愿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由职校单独录取。

为维护中职学校形象,确保有序招生,市内各学校录取通知书须经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备案,正式录取通知书须印有“阜新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公室”印章。中职学校招生录取结束以后,要将新生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备案,备案学生正式获得学籍。

来源:阜新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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