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02-01
一、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市里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我市的人员,无论是否为武汉返回人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所在单位均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
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和学校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企业复工前和学校开学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强化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
黄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来源:黄山交通旅游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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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防控】我市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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