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学校网 > 绵阳市 > 正文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2/7/22 15:51:3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7-18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服务品目采购单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行政区域绵阳市经济开发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8日15:3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9日13: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预算金额¥167.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骐羽项目联系电话0816-2199727采购单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单位地址绵阳市经开区文武西路49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16-8130095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达盛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55号中沅广场世爵假日酒店18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16-2199727附件:附件1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7872022000012

项目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实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9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中达盛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55号中沅广场世爵假日酒店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参与绵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Mianyang/),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不能参加绵阳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没有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陆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相关操作)

(七)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地址:经开区文武西路498号。联系人:徐甜甜,联系电话:0816-813006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