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学校网 > 渭南市 > 正文

速看!临渭区、合阳2022年中小学学区划分公布!入学条件、所需资料和网报时间

日期:2022/7/27 9:30:1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7-22

1.育红小学:民生街以东,北门巷、南门巷以西,滨河大道以南,华山大街以北的居民及社区。对应长闵村、田家村、赵王村、东王村(含原康沟村、郭庄村)、郭张村(原郭壕村、张岭村)。

2.西张小学:沋河以东,新连霍高速以西,华山大街以南,新连霍高速以北,对应68302部队、西张村、蒋家村、瓦塔村、毕家1至6组及周边居民。

3.人和小学:北门巷、南门巷以东,程家村以西,河堤路以南,华山大街以北。对应赵家院1至3组、农园村1、2组、翻身村、芦家村、马沟村、马家村、程家村、孟家村、军分区、行政干校、林机厂、市化工厂、市委党校、瑞泉中学

站南办

4.贠张小学:金水路以东,前进路以西,广场南路、朝阳路以南(西岳路以西),华山大街以北。对应贠张社区、朝阳社区东部。

5.贠张小学秦东校区:渭蓝路以西,铁路线以南的站南办辖区。对应韩马村4至9组,秦东社区。

6.韩马小学:渭蓝路以东,部队路以西,站北路、陇海线以南(解放南路以西),新连霍高速以北。对应韩马村1至7组、高田社区、四号社区、渭南师院社区。

7.铁路自立中学(小学部):二号沟以东,解放路以西,华山大街以南,铁路线以北。对应鑫苑社区、佳苑社区东部、红旗社区。

8.华山路学校小学部:解放路以东,沋河以西,华山大街以南,站北路以北。对应渭南职专社区、西电社区、秦牛社区北部。可辖李家堡1、3、5组、渭南职专社区东部、秦牛社区东部。

9.滨河小学:部队路以东,沋河以西,站北路以南,新连霍高速以北。含李家堡村。

10.实验小学桥梁校区:站南边界以东,二号沟以西,华山大街以南,陇海线以北。对应佳苑社区、朝阳社区西部。

杜桥办

11.实验小学:渭清路以东,仓程路以西,东风街以南,朝阳路以北。对应盈田8组、三贤社区东风街以南、财政局社区、杜桥社区、惠园社区。

12.五里铺小学:杜化路以东,前进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胜利大街以北;金水路以东,前进路以西,胜利大街以南,广场南路、朝阳路以北(西岳路以西)。对应五里铺村1至7组和中心广场、朝阳西路、国贸、铁二十局、西岳社区、车雷村1至4组、乐天社区。

13.盈田小学:渭清路以东,金水路以西,胜利大街以南,东风街以北。对应盈田村1至7组、9至12组、三贤社区东风街以北。

14.朝阳路学校(小学部):渭清路以东,金水路以西,朝阳路以南,华山大街以北。对应站南办朝阳社区、杜桥办渭纺社区。

15.渭南小学:仓程路以东,金水路以西,东风大街以南,朝阳路以北。

16.红化小学:对应红化社区。

人民办

17.北塘实验小学:宣化路、新民路、估依市巷以东,民生街以西,乐天大街以南(不含沋西部分小组),东风街以北。

18.沋西小学:解放路以东,双王大道以西,渭河大堤以南,乐天大街、滨河大道、河堤路以北。

19.小寨小学:前进路以东,解放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胜利大街以北。

20.南塘小学:民主路、草市巷以东,民生街以西,东风街以南,华山大街以北。

21.胜利小学:解放路以东,宣化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胜利大街以北。

解放办

22.西安路小学:解放路以东,新民路、估依市巷、草市巷、民主路以西,胜利大街以南,华山大街以北。

23.解放路小学:前进路以东,解放路以西,胜利大街以南,华山大街以北。

双王办

24.丰荫明德小学:渭清路以东,杜化路以西,渭河大堤以南,胜利大街以北。对应许村、罗刘村、梁村、丰荫社区。

25.渭河小学:杜化路以东,金水路以西,渭河大堤南,乐天大街以北。对应八里店村、朱王村、双王村4-7组。

26.渭南市第一小学:金水路以东,解放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北,渭河大堤以南。对应张刘村,双王村1-3组,车雷村5、6组。

27.西安交大附小渭南分校:渭南万科城

初中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渭南市西交康桥初级中学(“公参民”学校)将在2022年7月31日前转设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命名为渭南市临渭区瑞泉初级中学,今年秋季招生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1.实验初中:渭清路以东,杜化路以西,渭河大堤以南,朝阳路以北;杜化路以东,前进路以西,渭河大堤以南,乐天大街以北(含渭南万科城小学)。

2.前进路初中:金水路以东,前进路以西,广场南路、朝阳路以南,华山大街以北(含贠张村)。

3.育红初中:民生街、沋河(华山大街以南)以东,程家村以西,渭河大堤以南,新连霍高速以北。

4.华山路学校:解放路以东,沋河以西,华山大街以南,站北路以北。对应渭南职专社区、西电社区、秦牛社区北部。可辖李家堡1、3、5组、渭南职专社区东部、秦牛社区东部。对口直升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5.朝阳路学校:渭清路以东,朝阳路以南,金水路、二号沟以西,陇海线以北。对口直升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和实验小学桥梁校区六年级毕业生。

6.陇海初中:人民办和解放办辖区;前进路以东,民生街西,渭河大堤以南,华山大街以北。

7.南京路初中:杜化路以东,前进路以西,乐天大街以南,东风大街以北。

8.三贤中学:杜化路以东,前进路、广场南路(前进路至西岳路)、西岳路以西,东风大街以南,朝阳大街以北。

9.韩马初中:站南办西边界以东,沋河以西,陇海线、华山大街(二号沟至解放路)、站北路(解放路以东)以南,新连霍高速以北(李家堡村辖区学生也可选择华山路学校)。

临渭区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联系人渭临教发〔2022〕27号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

为贯彻落实《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2〕2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顺序,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本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临渭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共临渭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领导、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招生工作。

(二)设立临渭区招生入学工作专班

组长:王超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邢唯远区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成员:

郭锋区教育局党工委委员

王玉新区教育局党工委委员

李进荣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副局长

庞志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张成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利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宏利区民政局副局长

贺涛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工作职责:

1.区教育局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公安临渭分局负责审核户籍资料和维护招生期间的社会稳定。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联系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核购房合同。

4.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联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房产证、不动产证。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营业执照。

6.区民政局负责审核结婚证。

7.区纪委监委派驻组负责招生工作的检查监督,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玉新担任办公室主任,田刚任副主任,统筹负责全区招生日常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科学合理制定招生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加大宣传,确保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组织形式

(一)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各中心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学校现场注册报名。

(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城区中心校组织实施,采取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四、入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为2016级小学毕业生。

(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资料:

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提供资料: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

(2)小学毕业证;

(三)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条件(分五类)

1.第一类: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登记户口信息相一致;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学生所在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

(2)集体户:户籍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截止2022年8月31日须落户满一年及以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2022年7月-8月期间渭南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注: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以下非正常户籍不作为按学区入学的依据,应回实际户籍所在地就读。

①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

②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③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2.第二类:父母在城区有住房或购房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资料要求:

(1)户口簿(户口簿信息要和最新户口登记信息相一致);

(2)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同时附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持证人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内,子女未在房产拥有人户口簿下(配偶户口簿下),还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

3.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要求:

[1] [2] 下一页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