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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验学校三层会议室、多功能厅及智慧教室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2/8/3 8:54:3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7-27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学校三层会议室、多功能厅及智慧教室装修改造项目品目采购单位辽宁省实验学校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7日02:5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四楼开标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9日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预算金额¥137.81945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24-81845155-812采购单位辽宁省实验学校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老师024-86257953代理机构名称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四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1845155-812

公告信息公告信息公告标题:辽宁省实验学校三层会议室、多功能厅及智慧教室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2-07-19至2022-07-25撰写单位: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实验学校三层会议室、多功能厅及智慧教室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辽宁省实验学校三层会议室、多功能厅及智慧教室装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2-210000-32198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学校三层会议室、多功能厅及智慧教室装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1,378,194.50最高限价(元):1,378,194.5采购需求:查看

辽宁省实验学校三层会议室、多功能厅及智慧教室装修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9日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四楼开标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备上网功能)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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