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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2021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公示

日期:2022/8/25 13:11:2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8-24

根据《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精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十教函〔2022〕24号),决定在全市范围表彰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单位66个,先进个人130名。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审查,会议研究,现拟对全市2021年度66个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13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单位和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反映,并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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