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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2/9/18 5:25:28 浏览:

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确保“三个一样”,即“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县教育局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3.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烈士、军人子女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21〕1号)要求执行;

(2)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

(4)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人才办相关要求执行;

(5)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少年,须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女童住宿。

七、其他情况说明

1.户籍挂靠在亲友家的徽城镇户籍适龄儿童,亲友家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

2.入学登记提供的房产,须是住宅性质,车库、商业服务以及店面房(含住宅改为店面使用的)等商用房均不能作为学区内房产认定。自建房原则上须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建房批复等原件。

八、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继续发挥学籍系统辅助规范招生的作用,及时掌握招生、流动和辍学情况,时时监测,定期开展网上巡查,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符合招生、转学政策的,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新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不得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对于违规招生、违规转学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入。

九、落实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各小学应当通过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告知所有一年级新生、转入学生入学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十、做好疫情防控

各校要严格按照省厅和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五个一律”“两案九制”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健康监测,落实防控物资储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招生录取期间各场所及学生到校报名时的测温+扫验码、口罩+间距、消毒+通风等工作,落实落细招生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招生学校要成立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咨询小组,根据本通知制定本校入学方案,招生期间在校门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公开入学程序。各学校要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切实做好入学咨询及服务工作。

(二)巩固班额成果。要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重视和加强往届班额控制,杜绝56人以上大班额反弹现象的发生,公办学校班额控制不力的将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民办学校班额控制不力的将核减招生指标。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县教育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将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四)严惩违规行为。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五)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学校宣传栏及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附件:1.安徽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样本

2.延缓入学申请书

歙县教育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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