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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辍学,防城法院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日期:2023/1/23 3:27:1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1-13

孩子辍学,防城法院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防城法院

关注2023-01-1323:29广西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字号

“责令王某某履行家长监护责任,将被监护人小王送至学校继续完成义务教育。”1月12日,防城区人民法院就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向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该院今年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案情回顾

覃某某与王某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经防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准许双方离婚,其婚生三个子女均由父亲王某某抚养,母亲覃某某给予每人每月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覃某某与王某某作为未成年儿子小王的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未切实履行对小王的监护责任,导致小王在应接受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在家。

承办法官在庭上对覃某某与王某某的失职行为进行了训诫,要求双方均应履行监护职责及家庭教育责任,依法保障未成年孩子完成义务教育,保护其受教育的权利。

针对王某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及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承办法官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履行好监护职责,承担起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王某某也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承诺待学校开学后会将儿子小王送至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同时,承办法官积极向当地村委、学校详细了解小王辍学在家的原因,深入家中与小王谈心。经过法官的悉心开解,小王向法官敞开心扉,告诉法官自己十分渴望能像同龄人一样在学校学习,接受教育,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法官耐心向小王普及法律知识,告诉他其父亲不送他上学完成义务教育是一种违法行为,并请他放心,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责令其父亲履行好家长监护责任,将其送至学校继续完成义务教育。

下一步,防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新时代家少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优化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敦促家庭抚养和教育失当的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让责任和教育不缺位,让爱与希望同行,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法治港湾”。

文丨黄宁、罗岭

编丨黄宁

审丨吴啸平

签丨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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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孩子辍学,防城法院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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