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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武汉市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校外配餐

日期:2023/2/18 8:38:2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2-14

公告:武汉市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校外配餐

(招标编号:JXZb-Tb-2023-688)

项目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一、招标条件

武汉市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校外配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武汉市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武汉市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校外配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市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校外配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市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校外配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供应商具有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获准“集体

用餐配送”许可,获得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及以上:

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4)、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金证明);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并提供网站截图盖公章);

6)、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视为不合格;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如国家

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8)、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3日09时30分到2023年02月1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受托人须为供应商公司正式职工。3.参加本次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本公告中的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胶装成册)一份参加报名原件审核,复印件不退。4.报名表原件,包含以下内容(格式自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5.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14时30分

联系人:侯工

手机:15210675113

邮箱:ztbxx177@163.com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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