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2-31
多部门联合发力,咸宁一地非法码头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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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咸宁发布
“长江嘉鱼段水域正处于白鳍豚保护区内,港口码头的设立经营管理应规范,避免对岸线资源的不合理占用和对长江水环境的负面影响。”
5月10日,在嘉鱼县高铁岭镇长江干堤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一行现场督办,随着吊船的作业,该处非法码头开始拆除。
当日,嘉鱼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高铁镇人民政府及3名特邀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见证了非法码头的拆除工作。
长江嘉鱼段岸线有109.6公里,蜿蜒的长江滋养着嘉鱼人民,船来船往奔波忙碌也为城市发展带来了蓬勃的生机,但却也有不和谐的现象存在。
今年5月上旬,咸宁市检察院在嘉鱼县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巡回检察工作时,发现该县高铁岭镇长江干堤处一非法码头正在违规使用,随即将线索移交嘉鱼县检察院。嘉鱼县检察院迅速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该处码头的具体情况。
经现场勘验与了解,该处码头设计为临时砂石集并中心,根据湖北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该码头最迟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但目前码头未如期清退,反而被改变用途,由某企业用于原材料的吊装转运,既不符合港口规划、未进行港口岸线审批,也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油污经雨水冲刷直排长江,造成污染。同时,违规占用长江岸线,对长江水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加快推进整改,立案后,嘉鱼县检察院积极与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等相关单位沟通,达成5月10日开展现场磋商、共同寻求最优最快的问题解决方案。
经多部门的联合发力,拆除整改工作与现场磋商会同步进行。磋商会上相关行政机关就各自的职责、当前的整改方案,下一步的监管方向各抒己见。经磋商达成一致整改意见:依法拆除非法码头,并完成岸线复绿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拆除的趸船和码头设备移至企业码头进行规范处理,后续各行政机关根据职能分工,加强趸船的监管,切断污染源,保证长江水环境安全、行洪安全和航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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