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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兑现哈尔滨市领航企业扶持计划政策的通知

日期:2023/5/25 9:20:23 浏览:

现将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兑现哈尔滨市领航企业扶持计划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局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哈尔滨行政区域内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2022年营业收入亿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

2.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等材料,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审计、绩效评价等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3.带动外地关联产业布局我市建厂生产的年营业收入亿元(含)以上领航企业,或者年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拉动全市关联产业快速发展且配套采购额(不含用于贸易或流通等环节)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领航企业。申报领航企业引进配套企业奖励项目需提前向市级工信部门提交报备函。

4.申报领航企业引进配套企业奖励项目与申报领航企业通过延伸产业链条拉动全市关联产业快速发展奖励项目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二、报送材料

申报哈尔滨市领航企业扶持计划政策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详见附件1-8):

1.领航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承诺书;

5.领航企业引进市外配套企业确认单;

6.领航企业引进配套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7.领航企业拉动全市配套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8.配套企业配套产品情况表。

三、有关事宜

1.企业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参照附件1-8),逐项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保证字迹清楚,用A4纸打印,并按照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企业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并同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时提供。

2.企业申报纸制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1份、U盘1份,文字材料用WORD文档,表格材料用EXCEL文档,其他材料用pDF格式,涉密材料严禁上报。

3.请各企业于5月26日15: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松北区工信局(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805室)

联系人:王惠旌联系电话:84091884

附件:1.领航企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承诺书

5.领航企业引进市外配套企业确认单

6.领航企业引进配套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7.领航企业拉动全市配套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8.配套企业配套产品情况表

松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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