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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技工院校管理办法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人数应占20%以上

日期:2023/6/7 22:41:00 浏览:

人民网厦门10月19日电(张萌)近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厦门市技工院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全市技工院校管理工作做出规定。

其中,在教师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技工院校应按规定配备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人数应占教师总数的20%以上,技术理论课教师人数和实习指导教师人数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70%。同时鼓励技工院校聘任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专业兼职教师。

在教学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指出,技工院校开设的专业应紧密结合厦门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具备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评价能力。同时要求技工院校应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基本办学制度,积极探索“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办学模式,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等方面开展合作。

根据《管理办法》,支持技工院校对接厦门市重点产业,加强重点专业、特色工种建设,并鼓励技工院校和该市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学生。根据学校应届毕业生留厦门稳定就业情况,给予学校相应奖补。如设立技工院校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用于省级以上优质示范技工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等。

据介绍,目前厦门市共有9所技工院校,其中公办1所,民办8所。现有在校生23000多人,教职员工1200多人。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管理工作,通过保证教育和培训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厦门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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