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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日期:2024/4/2 17:36:45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4-03-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或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校名、校址、办学类型及层次

(一)学校名称:文山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1556

(三)学校地址:

1.本科教学区为文山学院校本部,地址:文山市学府路66号;

2.专科(含五年制大专)教学区为文山州职教园区,地址:文山市城南片区文山州职教园区。

(四)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学历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文山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审议、决策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纪检处、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保卫处的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的院长组成。

第五条文山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教务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的日常开展。

第六条文山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执行,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八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要求确定录取调档比例。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我校认可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我校各专业招生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十二条我校不单设预留计划,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全部分配到各个招生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三条我校体检标准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部分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等辨色能力异常考生,具体如下:

1.本科:工艺美术、化学、环境设计、美术学、人工智能、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体育教育、物理学、学前教育、冶金工程、制药工程、中药学。

2.高职专科专业:护理、环境工程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药品生产技术、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中药学。

第十四条我校对文史、理工类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对进档的考生,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若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

2.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3.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在同一投档批次中,出现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即文化总分 照顾分的值相同,则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

5.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文、理)、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6.高招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照生源省份要求,对进档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原则同上1-5条。

第十五条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1.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

2.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的计算方式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若考生综合成绩计算结果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4.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择优录取。

5.若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相同时,则按照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

6.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照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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