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学校网 > 上海市 >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授予“2017、2018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通知

日期:2020/2/22 15:55:2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2-14

1.请选择订阅信息类别并填写好您的邮件地址后按“订阅”按钮,您的邮箱中会收到一封确认信件,请点击确认信件当中的确认链接完成订阅。

2.如果您需要修改订阅内容,只需重新选择订阅信息类别,输入邮件地址,您的邮箱中会再次收到收到一封确认信件,请点击确认链接确认订阅新的信息类别即可。

3.如果您需要取消订阅功能,可以通过点击邮件中的取消订阅按钮,确认要取消的信息类别即可。

4.感谢您使用邮件订阅。

关闭

首页/政务公开/近期公开信息

1004

1004

高级搜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授予“2017、2018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通知

2020年02月14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教社政〔2004〕7号)精神,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19〕36号)要求,本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深入开展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有力推动校园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经过自评、验收、公示等程序,现决定授予复旦大学等57所高校和黄浦区爱童幼儿园等2192所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2017、2018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学校积极发挥示范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力量,深入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附件:2017、2018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1月23日

附件

文章来源于:http://www.ljyz.com.cn 学校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